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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基本知识

创建时间:2022-04-30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提高我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更好进行预防接种科普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简单掌握各种预防疾病的知识。科普宣传如下:

一、什么是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有效记录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二、家长及监护人如何建立预防接种证?

1、儿童在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携带儿童出生时医院提供的《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到其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

2、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及以上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如果没有或丢失了预防接种证,家长应到预防接种单位建立或补办预防接种证。

3、预防接种证要长期保存,孩子在入托入学和出国时都需要查验。对那些未按规定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漏种儿童,要劝其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补种。

4、家长通过加入接种门诊微信群、接种APP等,建立与接种门诊和医生的联系,接受接种信息和相关通知等,开展健康和预防接种相关咨询,也是保证儿童及时接种、全程接种的重要措施。

三、如何接种疫苗?

预防接种也叫打防疫针,是通过注射或口服等方式,使疫苗进入人体并产生抵御某些细菌病毒的能力,保护身体不得某些疾病。通过开展预防接种,可以有效预防、控制甚至消灭一些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疾病。家长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带儿童接种疫苗。

四、接种疫苗有何注意事项?

应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合格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预防接种。在接种前,要向接种人员如实提供接种者的健康状况,以便接种人员判断是否可以接种。有明确禁忌证的人不宜或暂缓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不要立刻离开接种点,应在观察室留观30分钟后离开。如发现接种后出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咨询专业人员,必要时就医,以便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绝大多数人接种疫苗后不会产生不良反应,但是由于个体差异,少数人可能产生一些不良反应,如皮肤注射局部轻度肿痛,发热和周身不适等症状,一般可在1-2天内消失,不会造成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五、为什么要给儿童打预防针?

过去传染病是造成婴幼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免疫规划内疫苗接种覆盖了基本上所有危及儿童健康和生命的主要传染病,可以说预防接种是保障婴幼儿基本健康的主要手段。婴儿出生以后,随着一天天长大,原体内由母体传给的免疫力(即抵抗疾病的能力)就逐渐减弱或消失,因此,必须适时地给儿童进行预防接种,以增强儿童防病能力,维护儿童健康成长。

六、孩子要接种哪些疫苗?

目前我国儿童可以免费接种11种疫苗: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分为IPV肌注、BOPV口服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分别预防乙肝、结核性脑膜炎、脊灰、麻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等传染病。另外还有一些自愿自费接种的疫苗如:水痘、肺炎等疫苗,可以对规划外的其他传染病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

七、哪些孩子不宜接种疫苗?

各种疫苗生产出来都是经过严格检验“安全有效”的,但由于各人的体质不尽相同,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反应轻重也有所不同。为减少或减轻接种反应,在接种前掌握儿童体质情况,如发现儿童有过敏史,有癫痫(羊癫疯)等脑病史,或有免疫缺陷症(疫苗接种后体内不能产生免疫力)等“禁忌症”,就不能接种。如儿童患有湿疹、疥疮等皮肤病,正在发高烧,患有其它疾病尚未痊愈,营养不良,体弱等,暂时也不要接种,等恢复健康以后再接种。建议家长多了解一些疫苗相关的说明书,积极协助预防接种的医生进行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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